情侶之間牽扯到金錢問題,感情恐怕就會出現裂縫

有網友在網路上表示:
他近期突然被女友瘋狂逼婚,一問之下才發現....
原來女方的父母已經幫忙買好房子,不過剩下的房貸都要他出,讓他崩潰求助:「如果付完房貸女生要離婚,這房子我還有份嗎?」

(網路示意圖)


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上發文:

近期被女友逼婚,起因是女方家長已經幫小倆口買好房子了,不過只有頭期款,且登記在女方名下,剩餘的房貸都要他付,而他的薪水付完房貸後根本吃不消,這讓他動了想分手的念頭,崩潰求助:「這樣結婚後直接揹房貸的生活會有品質嗎?如果付完房貸女生要離婚,這房子我還有份嗎?」

--原文如下:


(圖/網友提供)


貼文一出,網友紛紛留言:

「原來是工具人啊,自己繳乾脆自己買啊」
「為了房子而減低生活品質是很白.痴的事情」
「她照鏡子的時候,是反射自己是女明星嗎?」
「女方家長這思維會讓我更不想結婚,吃人夠夠」
「你朋友不逃是準備當盤子嗎?」
「都會喝西北風了,還要結婚的意思是??」
「建議你趕快分手不娶了,要不然你會人財兩空?不如去娶外配還比較漂亮年輕。」

廣告

(網路示意圖)

「男女雙方都那麼計較怕吃虧,看來也沒廝守一生的決心,還結什麼婚?」
「這個情況,如果結婚時沒有特別約定夫妻要依照什麼財產制,只要離婚,不管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,另一半都可以請求房子一半的財產價值」
「分手吧,這已經不是2人婚姻了!」

 

「分手吧⋯女方想保護自己,但是也應該體諒一下男方的實際狀況⋯雖然說萬一離婚,男方還是可以提出繳房貸的證明來主張對這間房子的權利,但是如果女方偷偷賣掉,男方是一點保障也沒有」

「直接分手,女方只想到自己,完全沒考慮到男方」
「必須登記共同持有,如果真的要結婚,這是唯一底線」

另外,也有網友建議
「如果真要結婚就登記後再買,婚後共有財產才有保障」
「就讓女方去買,之後男方一個不爽不要繳,男方也沒責任也沒損失」
「堅持登記共有吧」
「借款人又不是你的名字,你不繳女方自然會跟你離婚」